我的预产期是2月 但从1月中开始请假待产 中间有碰到过年5天假期 想请问妈妈们 是直接从待产日期开始56天或是可加上5天年假 (因是请第三次产假不好意思问公司) 所以想问看看妈妈们的产假是如何算? 谢谢!
我们是工作天42天。
有朋友公司是56天含例假日。
所以你还是要问你们公司!
看你们的规定是怎样!
我之前的公司是56天含例假日喔!!
含例假日哦!
所以当初老二是撑到过年后才请的呵!
56天含例假日
如果是适用劳基法的话,则产假是56天含所有例假日。
请问妈妈们,有谁知道那老公可以请几天呢? 谢谢
老公好像都只有陪产假三天
老公的陪产假可请的範围是:生产日当天、前2天、后2天。
以上5天可挑3天请陪产假,这5天也是含例假日。
有关劳动基準法第50条第1项规定产假期间之计算,
产假最迟自生产之日起算8周(即56天),
分娩后之产假应一次连续请足。
应依曆连续计算。按产假之规定旨在保护母性之健康,
故该假期内如遇星期例假、纪念日、
劳动节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机关规定应放假之日,均应包括计算在内。
意思是含在内唷!!!!
而且产假的计算需包含「生产事实」的那一天
所以最迟是生产日起算
至于陪产假的部份:
性别工作平等法 100年1月5日修正
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之三日陪产假,
受僱者应于配偶分娩之当日及其前后二日之五日期间内,
择其中之三日请假。
前项期间如遇例假、纪念节日及依其他法令规定应放假之日,
均包括在内,不另给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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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部分就是看公司噜
我先生可自由选择
像我是在下班后才生产 当天还準时上下班打卡 公司居然说那天就算是产假了 但实际上公司却给我55天而已(扣除生产那天我还上班) 这样公司是不是违法并没给足我56天(8周)的产假呢? 目前还在坐月子的我实在不甘心被公司坑了一天假 我要怎么处理呢?
其实公司并没有吃掉你的产假喔 规定是:生产事实当日开起算。 所以只能怪你肚子的那个太会算时间噜呵呵
☆╭绫睿妈 如果妳的公司坚持这么算产假的话 妳可以跟公司说OK妳同意 但先决条件是 生产当天您的确有出勤上班 所以10/21那天,您是请产假 但同时。。。请公司算1天的加班费给妳